騎自行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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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照片:騎自行車的人 | © 舊金山
這篇文章首先出現在 德特勒夫·斯特恩的博客

首先是通常的免責聲明:我採用多式聯運方式旅行。 我喜歡走路。 如果有必要的話,我會用我的車。 我更喜歡在高速公路和蛇形道路上開車。 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喜歡開車。 這更像是從A到B的事情。 作為一個在真正的大城市長大的人,公共交通對我來說是理所當然的。 當我還是一名高中生時,我變成了…… 日常騎車人。 近一年了,借助電化學的力量,甚至得到了雇主的支持。 我絕對不是一個狂熱的自行車手,我的里程每年大約1000-2000公里。 很少,但比較有規律。

我為什麼要寫這個? 我不是自行車活動家,即使我同意一些組織的觀點。 我也不是行人活動家,不是公共交通活動家,也不是汽車活動家,即使我或多或少經常同意相關組織的觀點。

比如說現在汽車必須以最短距離超越騎自行車的人這個規定我覺得就很好。 即使許多高級優先統一費率品牌的司機似乎不遵守這一點並且喜歡忽略交通標誌 277.1。 有時也沒有一兩輛送貨車或一輛當地公共交通工具。 但他們缺乏教育是一個完全不同的問題。

在城市地區,這樣的汽車的速度大約是我騎自行車時的兩到三倍,更不用說多重衝動了。 在城外,速度通常是六倍,即使我並不總是理解為什麼某些街道上允許 100 公里/小時。 天才。 我對最短距離感到滿意。

但如果你將速度差異與自行車和行人的速度差異進行比較,那麼你就會得出完全不同的因素。 在城市地區,這一數字可以迅速達到五倍。 得益於電化學的力量,許多人以 25 公里/小時的速度開車,超過了那些輕鬆以 5 公里/小時步行的人。 遛狗者必須處理八倍的問題。 我什至不是在談論那些喜歡騎著賽車以超過 35 公里/小時的速度穿過步行區的戰鬥自行車手,然後抱怨司機在斑馬線上沒有足夠快地停下來,不讓他們通過。 特別是因為他們往往會忘記這是人行橫道(!),而不是自行車道。

為什麼這裡沒有最小距離? 僅僅因為動量差異較小? 真的嗎?

還有另一種類型的戰鬥自行車手。 這些人通常是那些已經購買了戰車(又名 SUV)作為汽車的人。 或者計劃一下。 在空閒時間,這些同時代的人當然會騎電動自行車,最好是山地自行車,帶有類似於足球運動員的盔甲,當然是在城市或周邊地區。 尤其是在假期裡。 他們是裝甲的,因為他們的車輛控制著他們。 多虧了裝甲,他們並不關心他們很樂意以 40-50 公里/小時的速度從幾毫米的下坡速度超越行人。 最近在一家散步幼兒園觀察到。 幸運的是,至少孩子們有一些紀律。

是不是因為這群騎自行車的人顯得特別無知,所以沒有規定騎車人和行人之間的最小距離? 在很多情況下,我認為進化通常會對你有所幫助。 如果自稱的橫向思考者成為橫向思考者,那麼橫向思考很快就會結束。 但在這種情況下,進化論幫助了無知的人。

正如已經暗示的那樣,這一切都與重新武裝有關。 汽車變得越來越穩定,也是為了能夠與其他汽車競爭。 其他道路使用者正在進行改造。 每個人都關心自己的個人優勢,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優勢。 我沒有其他方法可以解釋這種瘋狂。 進化的下一個階段可能是裝甲運輸車。 如果不是因為高昂的燃油成本就好了。

在每個道路使用者群體中,都有足夠多的人沒有適當參與。 那些認為這條路屬於他們的人。 不幸的是,“市場”和進化論都沒有對此進行調節。 那些能夠監管它的人顯然已經融入了他們自己創建的官僚機構。 這些都不復雜;它在職業安全領域已經存在很長時間了。 除了交通可能不屬於工作範圍之外:

  1. 避免危險
  2. 取代危險
  3. 將人們與危險隔離
  4. 行為改變
  5. 防護用具

順便說一句,這不是最後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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