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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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照片:受害者角色 | ©

我寫這篇文章只是因為我周日的休息被大聲的咆哮破壞了,被擴音器放大了 嚴重擾亂 使我無法沉浸在書本中。 我也不喜歡成為受害者。

行動自由、自由,尤其是西方社會的人性導致了一種新型的商業模式,不僅“流氓國家”、微型獨裁,而且整個人口群體、家族宗族甚至個人現在都致力於這種模式.

使自己成為受歧視的少數人,甚至成為“受害國”,不僅擁有自由民主世界的所有權利和基本秩序,而且免除了任何相應的義務,因為這不是“受害國”所必需的. 可能是。

因為作為每個人和每件事的“受害者”,你不必為共同利益做出任何貢獻,甚至不必開始生產——只有收集捐款、轉移支付和施捨可以被視為正規就業。

如果沒有人在看,或者你感到一時的優越感,那麼你賴以生存的所有價值觀、法律和規則都被拋棄了,你就會成為最壞的罪犯。

如果隨後有自衛行動,例如由國家、國家、部分人口或個人組成的團體,一個人很快就會重新回到所謂的受害者角色——即使在如有必要,自己的熟人——並大聲且非常強烈地堅持要求更多的關注和更多的各種讓步。

作為一個所謂的“受害者”,生活在我們的社會和聯合國的框架內是很容易的——直到並包括諾貝爾和平獎。 當收入和舒適的生活不再那麼好,或者你沒有得到應有的“受害者”關注時,你就會劫持飛機,向居民區發射火箭,暗殺或綁架一些人類同胞甚至威脅要使用核武器或其他毀滅性武器,直到世界公眾再次承認所謂的受害者身份。 將真正的受害者——如果他們不是來自他們自己的隊伍——被宣佈為肇事者,則更加背信棄義和故意。

這種商業模式的巨大成功只有在西方世界仍然存在的情況下才會奏效然後被允許真正將他們視為受害者。

“一個人永遠是他的真理的受害者。”

 阿爾貝‧卡繆,《西西弗斯神話》(1960 [19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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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自 Weltwoche 13/2004 的 Élisabeth Badinter 的這句話也非常貼切:“女權主義只看到無處不在的受害者。 受害者已成為我們社會的偉大英雄。”

    • 是正確的! 這種新型的“受害者心態”似乎比人們自發懷疑的要多。 無論如何,正如您所看到的,整個事情長期以來一直是個問題。 在女權主義的情況下,可能也沒有“湮滅的幻想”->至多是閹割的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