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照片:配額規則 | © Selver Učanbarlić · Pixabay上的
最近,人們再次呼籲最終確保議會中的平等權利,並將婦女比例大幅提高到 50%。 這項需求的理由是我們社會中大約 50% 的人是女性。
我相信,你不能單靠配額來實現任何形式的改變,而是要通過精神來發揮整個作用,從我們社會的基層到我們的議會和政府。 然而,首先應該指出的是,我通常認為民主進程中的配額是絕對不民主的,因為它們完全阻礙了公民要求的自由決定。
基本上,您必須屬於某個政黨或選民群體,才能真正有機會當選議會議員。 因此,政黨和選舉團體有責任提名合適的候選人。
為了讓整件事情從一開始就完全透明和可信,政黨和選民群體中女性比例也達到50%左右是順理成章的。 如果沒有這 50%,這些政黨將無法獲得批准,或一旦低於 50%,就會再次失去批准。
在政黨和選民團體、所有工作小組和其他會議中,女性比例也必須達到50%,才能採取行動。
當然,只有在出席人數中有 50% 是女性的情況下,委員會或會議才可以進行選舉或投票。
申請人名單、董事會和主席團只有女性比例達到50%才有效或有能力工作和決策。
一旦所有政黨和選民群體都被實際“引用”,也可以讓每個主席跟隨一個主席,反之亦然,如果可行,甚至可以與“雙重領導”合作,議會可以在沒有如果和但意願的情況下充滿配額。
這背後的理由是,現在各方都有足夠的男性和女性候選人,以使選民能夠做出最佳選擇。
所有候選人名單都是由男性和女性交替填寫的,即將進行的投票的相應後續名單當然是女性和男性交替填寫。
為了不必告訴選民他們必須投票給 50% 的女性,或使沒有 50% 女性的選票無效,可以使用眾所周知的懸而未決的任務來最終確保 50%。
當然,議會工作必須按照與黨的工作相同的方式來組織,政府也必須由其中一半人組成。
即使經過這個短暫而快速的思想實驗,我仍然不認為應該以這種方式乾預社會進程,但我現在更加強烈地認為,單獨為議會設定配額是絕對不民主的,也是完全荒謬的。